臺北市議會第十二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
質詢日期: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
質詢議員:王欣儀議員
質詢對象:柯文哲市長、台北市政府勞動局、財政局、主計處、法務局及衛生局
質詢題目:儘速說明要歸還中央的勞健保費金額為何、依據及財源,以保障全體市民權益!
說 明:
市府勞動局日前表示,勞健保費補助款尚有209.62億元待償還,其爭執來自15年以前李登輝時代的立法錯誤,造成台北市政府要替既不是設籍在台北市的市民,也不是在台北市工作的外縣市居民負擔健保的地方政府補助款;而要台北市政府負擔的理由只有一個,即這些非市民、非居民是在替設籍在台北市的公司行號工作。
有鑑於民國88年「財政收支劃分法」修正後,營業稅由地方稅改為國稅,導致北市府與中央對非設籍住民的勞健保補助款產生歧見,直到5年前全民健保法修法成功後,台北市政府終於不要再付這種「非市民、非居民」的地方政府健保補助款。但是惡法亦法,修法未成的這10年間台北政府還是要支付這749億元
前市長馬英九多次提起訴訟及北市立委多年來的協商,2007年全案定讞,於是前市長郝龍斌在2009年提出5年還款計畫,已還清400多億新台幣,還剩下209.62億元,其中72.38億元「存有爭議」,雙方協調5年仍未解決。
本席質疑,在未釐清所有相關爭議下,市府爭也不爭,不管是否公道、是否合理,就決定由市庫撥出13.75億元匯交健保署作為還款金額,剩餘的款項再分5年攤還,完全置本市市民權益於不顧!
本席要求,市府應儘速說明要歸還中央的勞健保費金額為何、依據及要歸還的財源預算在哪裡?
相關處理情形,請於7日內回覆本席!